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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借互联网金融拓宽渠道

时间:2014-06-30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融资租赁公司自身的融资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把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匹配,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互,完成融资过程。融资租赁公司将直接受益于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业务机会,同时,也为投资者带来了相对较低风险的高收益渠道。

    目前,融资租赁发展势头迅猛,全行业资产规模累计已经突破2万亿元。如何盘活这笔庞大的租赁资产,把应收的债权变现,使众多苦于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的融资租赁公司能够有源源不断的活水?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正尝试从互联网找到可供选择的解决办法。6月24日,在北京举办的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高峰论坛上,无锡金控租赁公司与东亮拾财贷(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拾财贷”通过其P2B网贷平台盘活无锡金控租赁目前累积的3亿元租赁资产。这一协议的签署,使得融资租赁应收债权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前变现成为可能,也为广大的民间资本提供了一个新的可靠的选择方案。

    这一协议的签署,获得了参与论坛的互联网金融研究专家和租赁业内专家的肯定。融资租赁专家屈延凯认为,融资租赁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但是大量的融资租赁公司,特别是外商融资租赁公司自身就是中小企业,开展需要盘活租赁资产、实现应收账款的转让和交易,有利于解决租赁企业融资难问题及实现租赁业务的稳定发展,从而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融通效率和资产的流动增值,并使投资人的存量资产得以盘活,提升金融产业服务能力。屈延凯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融资租赁公司自身的融资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把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匹配,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互,完成融资过程。融资租赁公司将直接受益于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业务机会,同时,也为投资者带来了相对较低风险的高收益渠道。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资金错配是当前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这种结构性的错配,导致商业银行的钱大多投向政府平台、房地产、央企,而中小企业很少能够从中获得资金支持。同时,企业在长期经营中沉淀的大量优质资产有待盘活,这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来出售、回租或债权转让变现,而目前资产证券化的渠道不通畅,因此,互联网金融参与融资租赁市场,可为债权、资产的转让搭建交易新平台。黄震认为,目前,全国的应收账款几十万亿元,盘活潜力巨大,“拾财贷”专注于融资租赁领域是一种可行的探索,这也预示着发展互联网技术支持下的应收账款交易平台前景广阔。

    对于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租赁资产的转让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汇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稚萍表示,P2B网贷是债权交易平台,从法律上来讲是债权转让,这跟P2P网贷不同,P2B网贷平台与P2P网贷平台背后的法律支撑体系也不同。P2P网贷平台是自然人通过借贷平台借钱,类似民间借贷,适用贷款通则。P2B网贷平台是债权交易平台,在法律上属于合同性质,适用普通民商法。因此,类似于“拾财贷”类型的P2B网贷平台的存在和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P2B网贷平台连接企业和投资者,解决了企业融资难、投资者缺乏投资渠道的问题,但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东亮拾财贷(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EO郭龙欣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一定要严格遵守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确保平台的依法合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利用互联网金融开展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业务才能顺利进行。同时,应当构建平台的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介入风险的识别,确保风险的防范机制有效运转。他认为,融资租赁具有具体的租赁标的物,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的租赁公司对于租赁物既有债权也有物权,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搭建有效的风控体系。为防范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标的物转卖,应该要求其对债权进行回购,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的保证。通过上述风险防控体系的设计,能够尽可能地确保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实体企业,从而实现租赁企业盘活资产、实体经济获得资金等目的。

    据了解,“拾财贷”P2B网贷平台自3月末上线以来,已累计转让福建省租赁企业债权7000万元,为当地中小融资租赁公司盘活租赁资产开辟了新的渠道。(摘自《金融时报》)